中共温州市经贸委机关委员会
温经贸机党〔2011〕1号
中共温州市经贸委机关委员会
转发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抓好“三先两评”工作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委机关各党支部、委属各单位党组织:
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抓好“三先两评”工作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温直委〔2010〕61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结合本委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开展“承诺、履诺、评诺”工作。各党支部和每名党员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作出“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承诺,承诺率要达到100%。未开展书面承诺的党支部务必要在1月20号前完成,党支部承诺要盖章上交机关党委备案,党员承诺由各党支部收集留档;已开展书面承诺的党支部要结合2011年新的工作形势任务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各党支部和每名党员的书面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进行“评诺”。委机关党委将不定期对各支部和党员承诺、履诺、评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支部和党员的承诺、履诺、评诺工作情况为“五好”支部和优秀党员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各党组织要围绕履诺情况,组织广大党员在认真撰写自我总结的基础上,按照党员自述、党员评议、群众评议、领导点评、组织审定的方法和步骤进行。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10%左右。各支部要在1月20日前将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委机关党委审批,同时报送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总结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合格党员登记表由各党支部审定即可。海螺集团党委只需报评议情况总结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评议结束后,要将优秀党员登记表和不合格党员登记表归入个人档案。
三、深入开展“惠民在先”送温暖活动。各党支部要对本单位困难党员干部职工和患病住院的同志进行一次摸底了解,将需要困难补助和领导走访慰问的相关人员名单、具体情况在1月20日前汇总上报至委机关党委。各支部要对结对村的特困户和困难党员进行一次慰问。
四、积极开展“创先争优闪光言行”的评选推荐活动。今年,“创先争优闪光言行”活动是我市开展创先争优工作的一项重点常规工作,即各支部要在每月20日前将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方面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做法以图片和文字形式向委机关党委推荐。届时,委机关党委将积极推荐参加市“先锋温州创先争优党员闪光言行”的评选。
“三先两评”活动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党组织要及时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关于抓好“三先两评”工作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切实做到领导重视、责任落实、组织严密、工作到位、取得实效。
中共温州市经贸委机关委员会
2011年1月10日
主题词:三先两评 创先争优 通知
温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月10日印发
温直委〔2010〕61号
关于抓好 “三先两评”工作
扎实推进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化和拓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根据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抓好“三先两评”工作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温创先发[2010]11号)的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决定近期在市直机关组织开展“三先两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为目标,以开展“三先两评”即“双强争先、示范率先、惠民在先、闪光言行展示评先、党员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当前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发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真正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二、 具体内容
1、坚持争先进位,在各单位开展“双强争先”活动。在机关部门,要深化“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工作主线,深入开展“效能强、党建强”为主要内容的“双强争优”活动;在新社会组织,要着重围绕建设建设公正诚信、自律和谐、健康发展的新社会组织,深入开展“诚信强、党建强”为主要内容的“双强争优”活动;在各类学校,要着重围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深入开展以“学校强、党建强”为主要内容的“双强争优”活动;在国有企业,要着重围绕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推动转型、升级产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入开展以“发展强、党建强”为主要内容的“双强争优”活动;在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要围绕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服务基层群众,开展以“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强,党建强”为主要内容的“双强争优”活动。
为确保在各单位开展“双强争优”活动取得实效,要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及时制定方案。各单位要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深化“双强争优”活动的工作方案,制订创建计划,明确创建措施,确保活动落到实处。二是加强重点培育。采取领导联系、部门结对、城乡共建等多种形式,积极培育各单位的“双强”先进单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活动深入开展。三是务求实效。按照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的要求,以“双强争优”活动为契机推动解决本单位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2、立足辐射带动,深化“示范率先”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启动以来,各单位均建立了领导联系点,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各单位要以推进“示范率先”活动为契机,加强示范点培育,努力把各级领导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领导示范点的创建内容,细化考核办法,特别要把“四三二一”工作法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四三二一”工作法即要求联系领导带头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上好一次主题党课、组织一次民主生活会、搞一次调查研究、开展一次民情恳谈;落实“三指导”,即指导联系点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导联系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创先争优的主题、目标和争创标准,指导联系点形成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措施;做好“两测评”,即每季度对联系点工作进行一次点评,每半年对联系点工作进行一次群众评议;破解“一难题”,针对联系点实际,在工业发展、城市建设等方面至少破解一个有影响的发展难题,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在明年“七一”庆祝建党90周年时,市直机关工委将表彰命名一批示范点。
3、突出服务主题,开展“惠民在先”送温暖活动。各单位要把关注民生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扎实开展“惠民在先”送温暖活动,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扶贫济困中创先争优,切实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基层群众中去。要结合实际,通过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员志愿者服务、科技帮扶、文化和卫生下乡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温暖、送服务活动。重点要在帮助生活困难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努力在元旦、春节期间掀起“惠民在先”送温暖活动高潮。各单位要抓紧制定“惠民在先”送温暖活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惠民在先”送温暖活动的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注重典型宣传,开展“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活动。“创先争优闪光言行”是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方面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做法。开展“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活动,是全面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提高活动影响力的重要举措,总体要按照申报推荐、展示宣传、组织评选三个步骤进行。一是申报推荐。每月党员向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向上一级党组织主动申报闪光言行。每月22日以前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以图片和文字形式向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推荐。二是展示宣传。各单位党组织对梳理汇总出来的闪光言行,通过会议、文件、公开栏、内网等形式,每月进行公开展示,及时宣传报道。三是组织评选。在申报推荐和展示宣传的基础上,基层党组织以开展“党员之星”、“服务之星”评选等形式,每月对党员的闪光言行进行集中评选。市直机关工委每月筛选出3例向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先锋温州·创先争优闪光言行”的评选。
5、围绕履诺践诺,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各单位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公开承诺情况,在年底开展一次党员民主评议,组织广大党员在认真撰写自我总结的基础上,按照党员自述、党员评议、群众评议、领导点评、组织审定的方法和步骤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程序性,各单位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10%左右。对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妥善作出处理;对被认定为合格但存在一定问题的党员,应由所在党支部负责作一次谈话提醒。评议结束后,要将优秀党员登记表和不合格党员登记表归入个人档案,并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汇总表(见附件),于2011年1月26日前上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处。
三、组织领导
1、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把“三先两评”工作作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结合本地本单位行业实际,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不断把活动推向深入,确保“三先两评”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信息平台的作用,切实抓好“三先两评”工作的舆论宣传,各单位要注意挖掘总结和宣传推广各行各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的良好风气。
3、强化监督。各单位要采取电话监督、实地监督、会议监督等方式,对“三先两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三先两评”工作情况督查,并对相关单位开展“三先两评”工作进行考评,以考评结果来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
附: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民主评议优秀党员登记表
3、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
4、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5、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汇总表
中共温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0年12月21日
主题词:三先两评 创先争优 通知
抄送: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温州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2010年12月21日印发
附1: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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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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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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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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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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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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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测评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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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测评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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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我
鉴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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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支
部
评
议
意
见 |
评 议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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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置
情 况 |
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党
总
支
审
查
意
见 |
党 总 支 盖 章
年 月 日 |
党
委
审
定
意
见 |
党 委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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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民主评议优秀党员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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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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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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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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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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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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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测评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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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测评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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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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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党委、支部、党员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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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支
部
评
议
意
见 |
评 议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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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置
意 见 |
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党
总
支
审
查
意
见 |
党 总 支 盖 章
年 月 日 |
党
委
审
批
意
见 |
党 委 盖 章
年 月 日 |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制
附3:
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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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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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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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
入 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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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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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测评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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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测评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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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实
及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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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党委、支部、党员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党
支
部
评
议
意
见 |
评 议
情 况 |
|
处 置
意 见 |
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党
总
支
审
查
意
见 |
党 总 支 盖 章
年 月 日 |
党
委
审
定
意
见 |
党 委 盖 章
年 月 日 |
限
期
改
正
期
满
评
定 |
党 支 部 意 见 |
党 委 意 见 |
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党 委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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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制
附4: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自 评
档 次 |
党内评
议档次 |
党外评议档次 |
支部评
定档次 |
党总支审
查 意 见 |
党委审
定意见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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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单位)党员共 名,其中正式党员 名,预备党员 名。经民主评议定档:优秀 名,合格 名,不合格 名。本表一式两份,党委、支部档案各存一份。 |
附5: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党支部名称 |
党 员
总 数 |
优秀党
员 数 |
处置不合格党员数 |
长期未联系党员总数 |
按照时间长短划分
长期未联系党员数 |
备注 |
限期改正 |
退党
除名 |
劝退和劝退不退除名 |
自行脱
党除名 |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
6个月至
1年 |
1年至2年 |
2年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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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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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由各县(市、区)和市直属有关单位党委(工委)汇总后,上报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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