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子产品中含有很多黄金等贵金属及稀有金属,被称为“都市矿山”,但由于没有妥善回收再利用的相关法规,目前几乎都是作为不可燃物被掩埋。环境省推算,每年废弃电子产品中的贵金属价值300亿日元(约合24亿人民币),稀有金属价值50亿日元。
对于现行家电回收法中未涉及的手机、数码相机、DVD播放机、音响等,中央环境审议会将探讨新的回收再利用制度,并建议建立相关法律制度。